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ov.cn)和本機關政府網站(http://djtoo.com)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的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機關制定的行政管理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本機關對有關政策的解讀信息等。
(三)行政執法(雙公示)
主要包括: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
(四)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經批準的行業發展規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五)財政預決算
(六)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機關公務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
(七)統計信息
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2級類目。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從本機關政府網站(http://djtoo.com)上查閱。
(二)依申請公開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2.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
3.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辦公室
辦公地址 | 廣州市東風中路313號 | ||
辦公時間 | 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
聯系電話 | 020-83569961 | 聯系人 | 劉璟 |
傳 真 | 020-83602472 | 郵政編碼 | 510030 |
電子信箱 | lsj_bgs@gd.gov.cn |
四、其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局人事處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20-83549319,傳真:020-83604692;接待投訴時間:8:30—11:30、14:30—16: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