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財政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財政委,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財稅局,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根據《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粵府令第 86 號)、《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工作規范》(粵發改糧調〔 2006 〕 299 號文印發)和《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粵糧調〔 2011〕33號文印發)規定,經審核,確認廣州惠安倉儲裝卸有限公司等9 家企業(單位)相關庫點通過 2016 年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新申請),增城市糧食局新塘糧食管理所等 32 家企業(單位)相關庫點通過 2016 年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延續)。現予公布。
附件:1.2016 年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企業名單(新申請)/uploadfiles/2016/08/201608011030113011.xls
2.2016 年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企業名單(延續)/uploadfiles/2016/08/2016080110302030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