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糧食應急保障企業管理實施細則》,糧食應急保障企業實行“分級確定、逐級備案”。申報成為糧食應急保障企業,一般先向所在地縣(市、區)糧食和儲備部門提出申請。
申報成為應急供應網點的,由縣(市、區)糧食和儲備部門直接審核確定。
申報成為應急儲運企業、應急加工企業、應急配送中心的,由所在地縣(市、區)糧食和儲備部門初審后,報地級以上市糧食和儲備部門審核確定。
申報成為應急保障中心的,所在地縣(市、區)糧食和儲備部門接收申請材料后上報地級以上市糧食和儲備部門,由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糧食和儲備部門組織初審后,報省糧食和儲備局審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