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財政局(委)、深圳市經貿信息委,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根據《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以及《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有關規定,省糧食局、財政廳決定開展2018年上半年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初次申請或補充申請的內資企業。
二、申報要求
(一)網上申報。根據省政府有關規定,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新申請(初次申請或補充申請)需進入廣東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網上申請具體操作見附件1)。
(二)材料要求。企業申報紙質材料按《規范》要求,1式2份報同級糧食、財政部門審核后逐級上報。各地糧食、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初審工作,嚴格把關,確保企業申報情況全面、真實、準確。
(三)時限要求。申請企業應在3月5日至9日期間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申報,此期限之外的申請不予受理。同一企業不可重復申報,以免錯誤。各地級以上市糧食部門以及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于3月9日前統一將轄區內申請企業紙質材料送達省糧食局(調控財會處)。
附件:1.網上申請辦理指引
2.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申請表
廣東省糧食局廣東省財政廳
2018年2月4日
(聯系人:朱健,電話:020—8356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