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督導市別: 日期: 年 月 日
清單內容 | 落實情況 | |
1 | 普查準備工作的督導 | |
1.1市級普查工作方案制定是否完善;人員分組安排是否合理;地方和中儲糧牽頭的普查組是否實行人員交叉。 | ||
1.2普查組庫點分配是否出現遺漏;普查組工作任務分配是否合理。 | ||
1.3是否開展普查工作集中動員或培訓。 | ||
1.4檢查器具是否配備齊全、掌握企業自查工作情況和企業對接聯系情況(賬務和報表資料整理、貨位平整等準備工作是否到位)。 | ||
2 | 現場檢查程序是否合規 | |
2.1是否通報檢查事項和目的(是否向被查企業說明檢查目的、檢查內容和要求及檢查期限,是否在企業顯著位置張貼大清查普查公告和聯系電話) | ||
2.2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完成普查工作各環節的具體工作。 | ||
3 | 工作資料是否完整 | |
3.1是否按照大清查檢查要求認真填寫各環節檢查底稿和匯總表; | ||
3.2工作底稿的各環節原始紀錄是否保存完整并妥善保管、留底備查; | ||
3.3工作表格是否嚴格按規定執行簽字蓋章程序。 | ||
4 | 工作責任是否落實 | |
4.1現場檢查是否實行組長負責制,明確組長職責檢查人員職責,責任是否明確到人; | ||
4.2是否建立檢查人員內部溝通協作機制和建立檢查結果內部審核機制。 | ||
5 | 大清查軟件使用情況 | |
5.1 是否能登錄大清查軟件進行普查工作數據填報; | ||
5.2 對檢查發現問題,企業拒絕簽字的,在進一步核準的基礎上,是否記錄在案。 |
督導人簽字: 被督導單位負責人簽字:
說明:落實打√,未落實或部分落實要寫明情況。此表為參考格式,各市縣可結合實際對表格內容進行增減,以問題為導向,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