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和儲備局,深圳市發展改革委,省糧食行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開展省級儲備糧代儲招標工作的批復》(粵糧調〔2024〕36號)精神,我公司組織開展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工作,具體品種為稻谷、玉米。現將代儲招標申請書綱要范本和代儲招標工作規則印發給你們,轄區內符合要求且有意參與投標的企業,可按申請書綱要范本和代儲招標工作規則制作申請書文本(相關文本及表格可在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官網http://djtoo.com/或華南糧網https://gdgrain.com/下載)。
請通知有意向的相關申請單位,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5時前,將申請書寄(送)達至我公司(儲備計劃部)。
附件:
1.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書綱要范本
2.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工作規則
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聯系人:麥燕妮,020-83549970;蘇曉陽,020-87843474)
附件1
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
代儲招標申請書綱要范本
一、申請書封面(含投標單位名稱、加蓋公章等)
二、申請書目錄(相關內容及頁碼等)
三、投標單位簡介(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儲糧措施以及近年糧食安全管理等,擬存放標的物糧庫基本情況、加工能力、物流設施等情況,文字要簡練)
四、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評分表(附件2-1,加蓋公章、填寫規范)
五、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表(附件2-2)
六、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投標單位基本情況表(附件2-3)
七、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儲存庫區情況表(附件2-4)
八、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存儲倉房情況表(附件2-5)
九、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投標單位檢化驗條件情況表(附件2-6)
十、投標單位營業執照
十一、糧油倉儲備案證明
十二、倉庫產權證明復印件或擁有該倉庫的其他證明
十三、投標單位或申請儲存庫區所在地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已將申請單位納入其統計范圍的相關說明。
十四、申請代儲糧食收儲入庫所需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
十五、省定AAA級及以上糧庫證書,具有可實現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的信息系統的證明
十六、專職的糧食保管、檢驗等管理技術人員證明、糧油儲藏方向工程師證書復印件(若有)
十七、經審計部門(同級審計部門以上)或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核的2022、2023年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每張表格需加蓋單位公章及審計部門或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公章)
十八、庫區平面圖
十九、擬存放標的物分倉堆位平面圖
二十、倉庫全貌照片(含糧庫大門及庫區內外道路),保糧設備、檢化驗設備、視頻監控設備、離庫點最近糧食加工廠等資料照片
二十一、投標單位市場經營能力相關證明材料
二十二、投標單位需特別說明材料
附件2
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
計劃代儲招標工作規則
根據《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開展省級儲備糧代儲招標工作的批復》(粵糧調〔2024〕36號)精神,決定在省內開展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工作。請有意承擔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代儲任務的企業,按本規則要求,通過投標方式承擔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代儲任務。
一、代儲招標對象
投標單位必須是①依法成立的糧食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②企業經營管理和信譽良好,近三年內沒有違法經營或違反有關糧食政策法規的記錄,沒有發生導致糧食重度不宜存等糧油儲存事故及其他生產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沒有因經營或管理不善發生嚴重虧損,沒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省級儲備糧代儲計劃等;③具有符合《糧食購銷領域監管信息化規范》,可以滿足基礎信息、出入庫、倉儲保管、質量安全、財務統計等全鏈條業務數據在線監管,并可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的信息系統。
二、保證金收取
為確保按時完成省級儲備糧增儲任務,本次投標單位須在2024年3月18日下午5時前按200元/噸標準向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繳納履約保證金,未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將視為無效申請書。參照國家糧食競價交易平臺做法,未中標單位的履約保證金將在代儲招標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退回;中標單位的履約保證金將在糧食收儲入庫并經省有關部門確認為省級儲備糧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退回。
賬戶信息資料:
賬戶名稱: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602000909004184051
開戶行名稱:工商銀行廣州北京路支行
三、代儲招標內容及要求
(一)品種及產地:2023年國產三級以上(含三級)稻谷、國產三級以上(含三級)玉米。
(二)數量:130000-190000噸(各品種具體計劃數量根據最終評標結果確定)。
(三)標的數量:原則上,每個標的數量為10000噸。
(四)擇優選取原則:根據各投標單位在《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評分表》的評審得分及實地核查情況,綜合考慮調控需要、儲備布局等因素,擇優確定中標單位(得分高低作為評標主要參考依據)。
(五)質量:入庫糧食必須符合《稻谷儲存品質判定規則》《玉米儲存品質判定規則》中“宜存”標準和國家食品安全相關規定,質量檢測主要指標達到:稻谷脂肪酸值不得超過21mgKOH/100g、黃粒米≤1.0%、品嘗評分值≥70分、色澤氣味正常、稻谷(大米)鎘含量不得超過0.2mg/kg;玉米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嘔吐毒素)≤1000ug/kg、品嘗評分值≥70分、色澤氣味正常。除上述指標外,其余指標需符合國家標準GB1350—2009、GB1354-2009、GB1353-2018、GB2715-2016要求(如遇國家相關標準調整,將按新標準執行)。
糧食收儲和輪換時,中標單位可自主優化提高同品種糧食的質量等級,原糧可以調整為國產同品種的成品糧(即稻谷可調整為大米,稻谷折大米折率為70%)。糧食質量必須符合《稻谷儲存品質判定規則》《玉米儲存品質判定規則》中“宜存”標準和國家食品安全相關規定,且不低于國家標準三級和本條款規定的收儲質量要求。
(六)投標價格:價格由投標單位在現行自主輪換輪換費用標準上下浮動20%的范圍內申請。現行自主輪換定額包干費用標準為稻谷:370元/噸·年、玉米320元/噸·年。
(七)入庫成本:省財政廳核定入庫成本。入庫成本一經核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
(八)入庫完成時間:原則上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
(九)申請書內容及要求:
1.在《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評分表》中明確申請代儲糧食的標的個數及申請代儲總數量。
2.投標單位情況介紹。
3.投標單位或申請儲存庫區所在地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愿意將投標單位納入其統計范圍的相關證明。
4.申請代儲糧食收儲入庫所需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
5.擬存放標的物糧庫簡介(包括糧庫名稱、業主名稱、地址、倉儲條件、倉號等)、糧油倉儲備案證明和可實現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證明,并附該倉庫全貌照片(含糧庫大門及庫區內外道路)、庫區平面圖、擬存放標的堆位圖、儲存倉房的基本情況(長、寬、高、儲糧條件、單品種糧食的最大儲存數量等),離庫點最近的糧食加工廠等相關資料。
6.保障糧食儲存安全的措施(附保糧技術、檢化驗設備、視頻監控設備等照片)及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具有專職的糧食保管、檢驗等管理技術人員證明、倉庫產權證明或擁有該倉庫的其他證明、省定AAA級以上糧庫證明、審計部門(同級審計部門以上)或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2022、2023年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每張表格需加蓋單位公章及審計部門或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公章)。
7.代儲招標文件及附表所要求的其它資料。
8.申請書中每頁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9.申請書必須完整、規范、裝訂整齊,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加蓋公章。
10.申請書請用“特快專遞”郵寄,并務必在“內件品名”中寫上“申請書”字樣。
郵寄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13號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儲備計劃部);郵政編碼:510030。
(十)申報規則:
1.投標單位具有與糧食儲存功能、倉型、進出糧方式、糧食品種、儲糧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申請儲存倉房及配套設施符合國家和省的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且須設在廣東省轄區內。不接受簡易倉囤(含鋼結構散裝房式簡易倉、鋼罩棚、鋼筋囤、千噸囤等)、木板墻體倉房、木屋架倉房等儲備設施,鋼板筒倉和其他未正式竣工驗收的標準倉房的申請。
2.投標單位符合上述第1條申報規則的自有倉庫完好倉容不少于2.5萬噸,且同一庫區內完好倉容不少于1萬噸。
3.庫區布局合理,儲糧區與辦公區、生活區、加工區、營業區等嚴格分開,環境整潔,無污染源;至少具備鐵路專用線、專用碼頭或者三級及以上公路三種交通條件其中一種,且與庫區距離不超過1公里。
4.投標單位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糧食質量等級檢測儀器和場所,具備檢測糧食儲存期間倉庫內溫濕度、水分、害蟲密度的條件。
5.投標單位具有符合《糧食購銷領域監管信息化規范》,可以滿足基礎信息、出入庫、倉儲保管、質量安全、財務統計等全鏈條業務數據在線監管,并可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的信息系統。
6.投標單位具有專職的糧食保管、檢驗等管理技術人員,相關人員應為本單位在職職工,且經過專業培訓。
7.投標單位日常管理規范,科學保糧,儲糧管理能達到“四無”(無害蟲、無變質、無鼠雀、無事故)要求,糧食出入庫、作業質量達標,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儲備糧管理、倉儲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管理臺賬,及時、準確地報送各類統計、財務報表等。
8.投標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糧食政策,執行省級儲備糧管理的各項規定。
9.投標單位的情況介紹必須經投標單位或申請儲存庫區所在地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并蓋章確認。
10.申請書必須嚴格按要求編寫、裝訂,并在規定時間內寄(送)達規定地點。
11.投標單位申請兩個以上標的,屬同一庫區,但投標價格不同的,需分別填報綜合代儲招標評分表;投標單位申請兩個以上標的,且屬不同庫區,需分別填報申請書。
四、申請書送達、評標時間
(一)申請書送達時間:2024年3月18日下午5時前;
(二)書面綜合評審。由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邀請專家組成綜合評審工作小組開展評審工作。
評審方法:以量化分制進行評審,具體評分標準詳見《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評分表》。投標價格按綜合評審工作小組確定的基準價格每噸增加1元相應扣0.1分、減少1元相應加0.1分計算其得分。綜合評審工作小組結合具體申報材料進行評分,得分高低作為評審主要參考依據。
(三)實地復核。結合綜合評審結果,視情況進行實地復核。
(四)形成代儲招標結果。綜合書面評審和實地復核等情況形成代儲招標結果,并通過省糧食和儲備局官網、華南糧網等進行公示。
(五)代儲計劃下達。由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根據代儲招標結果,提出代儲計劃收儲方案,并上報省有關部門,省有關部門審核后聯合下達收儲計劃。
五、糧食收儲、確認
(一)中標單位與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委托協議》后即可收儲糧食,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質量合格的糧食入庫。凡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質量合格糧食入庫或入庫糧食數量不足省下達計劃數量的,將視具體情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委托協議》有關規定給予處置。
(二)中標單位自行籌措糧食收儲資金。
(三)中標單位應在糧食確認為省級儲備糧前,實現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
(四)中標單位完成糧食收儲入庫后,應向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報送入庫糧食確認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經貸款機構或其他有關機構蓋章確認的入庫糧食數量證明材料和存放堆位圖,佛山市禪城區糧油檢測中心出具的質量檢驗報告,以及入庫糧食的合同協議、發票、收儲資金來源情況說明、交割證明和已實現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證明材料等。符合省級儲備糧數量、質量標準,且實現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的,才能被確認為省級儲備糧。
(五)中標單位必須將代儲的糧食存放在經協議約定的倉庫,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庫點、倉號。
(六)中標單位在糧食收儲入庫前,須向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報送糧食收儲時間安排;入庫期間,于每周一報送糧食入庫進度(儲備計劃部郵箱:cbjhb2011@163.com)。
六、代儲要求
(一)本次代儲招標的省級儲備糧均實行自主輪換輪換方式,任何時點,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在庫實物庫存數量要求按《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廣東省財政廳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自主輪換實施細則”)要求執行。代儲合同履行期內,代儲企業按規定向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提出是否繼續代儲的書面意見,待省有關部門批復同意后,續簽代儲合同或退出代儲。退出代儲的,由代儲單位自行處理銀行信貸關系和在庫糧食。具體承儲及輪換運作要求按自主輪換實施細則執行。目前,自主輪換實施細則正在修訂完善中,待新修訂的自主輪換實施細則施行后,按新的自主輪換實施細則要求執行。
(二)本次代儲招標的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費用標準實行定額包干(包括保管費、利息補貼、輪換價差、出入庫費、檢測費、損耗等),定額包干補貼標準以省政府批復確定的自主輪換儲備費用標準為基準,結合企業自行申報的包干費用水平,由省財政廳商省糧食和儲備局確定,按實際下達計劃數量予以計算費用。
(三)代儲單位采用包裝儲存方式的,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附件:
2-1.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評分表
2-2.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表
2-3.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投標單位基本情況表
2-4.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儲存庫區情況表
2-5.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存儲倉房情況表
2-6.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投標單位檢化驗條件情況表
2-7.委托協議
附件2-1
附件2-2
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計劃代儲招標申請表
附件2-3
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
計劃代儲招標投標單位基本情況表
單位名稱:(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4
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
計劃代儲招標申請儲存庫區情況表
投標單位(蓋章):
注:1.庫區是指通過圍墻等與外界有效隔離的區域。2.公路類別分為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城市公路、高速公路。3.污染源包括:水泥廠、化工廠、粉塵類物質堆場等。危險源包括加油站、油庫、液化氣儲罐、危險化學品倉庫等。4.風機應4臺以上,輸送設備3臺以上。
附件2-5
附件2-6
2024年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
計劃代儲招標投標單位檢化驗條件情況表
投標單位(蓋章):
注:1.分樣器、扦樣器、谷物選篩、電熱烘箱、電動粉碎機、分析天平、玻璃儀器等儀器為必備儀器。2.應具備以下其中一組檢驗儀器:玉米有容重器、震蕩器、糧食試驗粉碎機(錘片式)、電動粉篩(按GB/T5507要求);稻谷有礱谷機、碾米機、震蕩器、糧食試驗粉碎機(錘片式)、電動粉篩(按GB/T5507要求)。3.標有※號的儀器設備只作檢化驗能力的參考,特殊情況下根據代儲品種酌情定為必須具備儀器設備。
附件2-7
委 托 協 議
甲方(委托方):廣東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現同意委托乙方收儲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以下簡稱自主輪換儲備),乙方按規定組織收儲糧食入庫,并負責代儲管理和輪換管理。具體協議如下:
一、收儲糧食品種、數量:2023年國產三級以上(含三級)稻谷(含大米折合稻谷) 噸、2023年國產三級以上(含三級)玉米 噸。
二、自主輪換儲備代儲定額包干費用(以散裝糧食計價):自主輪換儲備稻谷代儲定額包干費用為 元/噸·年、稻谷代儲定額包干費用為 元/噸·年。
三、質量標準:入庫糧食必須符合《稻谷儲存品質判定規則》《玉米儲存品質判定規則》中“宜存”標準和國家食品安全相關規定,質量檢測主要指標達到:稻谷脂肪酸值不得超過21mgKOH/100g、黃粒米≤1.0%、品嘗評分值≥70分、色澤氣味正常、稻谷(大米)鎘含量不得超過0.2mg/kg;玉米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嘔吐毒素)≤1000ug/kg、品嘗評分值≥70分、色澤氣味正常。除上述指標外,其余指標需符合國家標準GB1350—2009、GB1354-2009、GB1353-2018、GB2715-2016要求(如遇國家相關標準調整,將按新標準執行)。
四、收儲糧食庫點: ;
收儲糧食倉號: (附倉庫平面圖及省級儲備糧分倉堆位平面圖);
庫區詳細地址: 。
五、入庫完成時間:2024年月 日。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指定質檢部門對此次入庫糧食進行質量鑒定,協調質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按《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91號)、《廣東省糧食局、廣東省財政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管理實施細則》(粵糧調〔2020〕120號)(如遇實施細則修訂,將按新修訂的實施細則執行,下同)規定,對乙方代儲的自主輪換儲備進行監督管理,對乙方違反自主輪換儲備規范操作的行為,甲方有依法追究乙方責任、要求乙方完全賠償(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權利。
3.協調乙方代儲過程中出現的必須甲方協助解決的其它問題。
(二)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按量采購糧食入庫并代儲管理。
2.協助由甲方指定的質檢機構做好入庫糧食檢驗工作并承擔檢驗費用。經檢驗,凡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的糧食不能作為省級儲備糧。
3.按《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廣東省糧食局、廣東省財政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確保代儲的自主輪換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4.在入庫糧食確認為省級儲備糧前,實現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
5.及時向甲方反映代儲期間出現的有關問題,并按甲方的相關回復意見辦理。
(三)相關責任:甲乙雙方未能按《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廣東省糧食局、廣東省財政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關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和本協議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責任的,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儲備糧管理規定,確保自主輪換儲備賬實相符;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數量落實、品種落實、地點落實、質量落實。乙方變更與本協議相關的事項必須書面報甲方并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2.乙方須按要求規范運作。乙方簽約后未能履行協議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將依據《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廣東省糧食局、廣東省財政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整改違約金(違約金=整改期限×儲備費用標準的5-15%×整改糧食數量),甲方負責將收取到的乙方違約金全額上繳省糧食風險基金專戶;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提請省有關部門取消其代儲任務,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如甲方認定情節嚴重的,可直接終止協議,并提請省有關部門取消其代儲任務,并沒收履約保證金。自取消乙方代儲任務之日起三年內,甲方不受理乙方參與省級儲備糧代儲招標工作。因乙方違約而造成自主輪換儲備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省有關部門下達確認文件并重新簽訂《廣東省省級儲備糧自主輪換儲備承儲合同》時終止。協議終止后,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交接等事宜。
八、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通過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以及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