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糧調〔2022〕121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粵儲糧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9部門《關于切實做好2022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糧〔2022〕170號)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切實做好2022年晚稻收購工作,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晚稻是我省主要糧食品種,產量約占我省糧食產量一半。確保晚稻收購工作的順利開展對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保障我省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抓好糧食收購工作也是落實國務院、省政府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做好晚稻收購工作提高到保障我省糧食安全,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高度上來,切實抓實抓好。要結合糧食安全黨政同責以及有關工作要求,壓實部門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收購倉容、資金、設施等準備,及時做好收購形勢預判,提升為農服務水平,確保晚稻收購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周密做好收購組織工作
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為晚稻市場化收購創造良好的條件,引導各類收購主體積極入市收購,為種糧農戶售糧提供便利。要結合糧食安全責任考核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糧食收購網點布局。要主動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糧食收購的信貸支持,多渠道保障收購資金需求。鼓勵尚未完成年度輪換計劃的儲備糧承儲企業抓住晚稻上市的有利時機,擇機開展儲備糧輪換;有條件的,可適當增加本地優質稻儲備。同時,要積極做好政策性收購兜底準備。粵儲糧集團公司要對稻谷最低收購價委托收儲庫點、資金供應、人員培訓等準備作全面梳理,加強收購市場監測,及時提出啟動建議,確保達到預案啟動條件時能立即啟動政策性收購。對有可能出現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食品安全標準的稻谷,有關地方要妥善組織收購處置,有關費用從本市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
三、進一步加強糧食收購備案管理
要積極落實“放管服”要求,規范開展糧食收購備案管理,督促糧食收購企業依法依規在收購行為發生地的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辦理收購備案,充分發揮糧食收購備案在維護糧食收購秩序中的作用。要及時做好糧食收購備案管理辦法的宣傳解讀工作,提高糧食收購企業對收購備案的認識,消除糧食收購企業對收購備案管理的疑慮。要認真梳理糧食收購備案管理過程中企業反映的問題,理順糧食收購備案管理流程、手續,暢通糧食收購備案渠道,通過現場辦理或信函、傳真、互聯網等多種途徑接收備案材料,為糧食收購企業開展收購提供便利。
四、進一步提升為農服務水平
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尤其要注意極端天氣對糧食收割、烘干的影響,及時向種糧農戶傳遞或者發布天氣信息。要全面掌握轄區內收割、烘干能力情況,并通過新聞媒體、村集體宣傳欄等途徑公開服務信息,有效暢通種糧農戶獲取產后服務的途徑。要指導各地積極實施水稻機收減損激勵機制,推動收獲環節節糧減損。針對極端天氣下搶收導致的臨時儲存需求異常增加等新情況,要及時協調安排臨時儲存倉庫保障種糧農戶需求。對于受極端天氣影響等受災農戶,要積極溝通協調受災稻田的保險賠付,開展減災復產技術指導,做好農業救災復產物資保障工作。
五、扎實開展市場監測和輿論引導
各地要加強對晚稻市場供求和價格走勢變化的監測跟蹤,確保有效服務決策及滿足市場信息需求。要督促糧食收購企業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我省糧食收購企業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定期報告糧食收購數量、價格等情況,并與糧食收購進度五日報、價格監測周報等工作實現有效銜接,確保數據報送時效和質量。要多渠道宣傳糧食收購政策,及時發布市場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引導農民有序售糧。要結合當地和周邊糧食收購形勢對市場進行分析研判,出現異動要及時處置,并向當地黨委、政府以及省糧食和儲備局報告。
六、嚴格開展收購市場監督檢查
要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強化“四不兩直”檢查方式,建立健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全覆蓋督導糧食收購企業嚴格落實“五要五不準”收購準則,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合法權益。要暢通“12325”“12315”熱線舉報渠道,嚴肅查處和打擊收購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正常的糧食收購市場秩序。
七、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和“兩個安全”有關要求
各地要增強風險防控意識,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防止出現聚集性感染。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范糧油儲存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省發展改革委
省糧食和儲備局
省財政廳
省農業農村廳
省市場監管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