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糧食局擬在全省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者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主任科員以下職務。
2. 身心健康,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勤勉盡責;具有良好的合作性、相容性和服務意識。
3.35 歲以下, 具有 2 年 (含試用期)以上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人員)工作經歷和基層工作經歷,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4. 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 選調對象不得具有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情形。未達中央和省規定最低服務年限者,正接受處分期間或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終結者,均不列入選調對象。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 A0101 哲學、 A0301 法學、 A0302 政治學、 A0303 社會學、 A0305 馬克思主義理論、 A0501 中國語言文學、 A0602 中國史、 A120202 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和 A120401 行政管理等專業。
2. 中共黨員。
3. 具有良好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報名材料中需附本人獨立完成或主筆完成的文字材料。
年齡和工作年限均計算至 2016 年9月 30日止。
二、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報名材料請于 201 6年9月15日(以收寄郵局郵戳時間為準)前寄(送)廣東省糧食局人事處(信封請寫明 “ 選調公務員 ” )。
(二)初選。廣東糧食局選調工作小組按崗位要求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初選。
(三)測試。初選合格者,由廣東省糧食局通知進行測試。未通過初選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辦理轉任手續。測試通過后,經組織考察、體檢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材料
(一)廣東省糧食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
(二)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三)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通過測試者在考察前提供);
(四)可以體現個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文字材料三篇。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 313 號廣東省糧食局人事處
郵政編碼: 510030
聯系電話: 020-83568662
附件:1.廣東省糧食局2016 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uploadfiles/2016/08/2016081018345234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