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況
2016年,我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糧食行政管理職能,積極推進糧食依法行政工作,不斷完善糧食安全保障規章制度,廣泛開展糧食法制宣傳活動,進一步規范機關內部運作,依法治糧水平不斷提升,如期超額完成新增地方糧食儲備任務,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總體建設進度居全國前列,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全面落實,糧食安全保障“十三五”重點專項規劃印發實施,“南粵糧安工程”建設成效顯著,確保了全國最大糧食銷區的糧食安全。主要工作體現在以下八個方面:
(一)依法全面履行糧食行政管理職能。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加快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依法全面履行糧食行政管理職能。
一是根據省編辦要求,制定我局行政許可事項標準,并錄入省行政審批標準編寫模塊,已全部通過合規性備案審查。
二是創新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流程,全面實行網上辦理,首次引入第三方審核,2016年共受理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申請49件,均在規定時限內作出處理決定。
三是做好參與國家超期儲存糧食競買企業的資格審核,全力配合國家化解糧食庫存,制定參與超期儲存和蓆茓囤儲存糧食定向銷售企業競買資格條件、名單審核確認流程等,并組織第三方專家委員會對172家報名企業的資格條件進行評審,認定167家企業符合參加競買資格,有力支持國家開展去庫存工作。四是對我局權責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加強與省編辦溝通,確保權責清單全面、準確反映我局承擔的行政職能情況。
(二)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完善全省糧食安全保障制度體系,為糧食流通市場化機制有效運行提供良好制度基礎。一是積極完善省級儲備糧管理制度。印發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儲備糧監管工作的意見》、《省級儲備糧動態管理實施細則(暫行)》、《關于租賃糧食倉儲設施儲存省級儲備糧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省外租倉臨時儲存省級儲備糧管理的實施意見》。二是完善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和糧食倉儲規范化管理。印發實施《廣東省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中央投資補助項目竣工驗收實施辦法》、《廣東省“糧安工程”危倉老庫維修改造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糧食行業儲糧化學藥劑管理辦法》、《廣東省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辦法實施細則》等。三是健全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研究起草了《廣東省糧食局關于推進落實糧食質量安全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強化糧食收購、儲存和政策性糧食質量安全制度保障。
(三)積極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認真落實《廣東省糧食局工作規則》,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2016年,我局共出臺實施3部規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通過省法制辦合法性審查后頒布。二是年初有部署,年末有總結,執行有力度。定期召開局辦公會議,所有重要工作均經過局辦公會議審議。2016年,我局未有屬于重大行政決策范圍的行政決策;沒有發生因違法或者不當決策被本級政府責令糾正或者撤銷的情形;沒有發生因依據違法決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被法院判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情形。三是積極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我局2016年繼續聘請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相關律師為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過程中充分聽取法律顧問意見。
(四)堅持做到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健全和落實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堅持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在執法處室內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按照《廣東省糧食局關于規范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試行)》規定的82項裁量標準,進一步規范全省糧食行政執法行為。2016年,我局沒有出現不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和行政不作為的情況。
二是強化糧食流通監督檢查。2016年,全省共出動糧食庫存檢查人員4379人次,檢查企業1382家次,發出整改通知35份。
三是繼續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檢查,2016年聘請2家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參與省級復查會計賬務檢查,并對其進行了糧食行業相關業務知識培訓。
四是推進糧食流通監管隊伍建設。依托我省糧油庫存檢查專業人才庫,成立省涉糧案件核查應急隊伍。
(五)不斷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按照《廣東省糧食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制度》及有關規定,按時按質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二是自覺接受權力機關、政協、司法機關以及社會監督,在我局網站公布投訴電話、通訊地址及電子郵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三是按照《廣東省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廣東省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廣東省糧食局政務新聞發布工作暫行規定》,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在我局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按規定及時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三公”信息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便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進一步健全行政復議工作機制。按照國家糧食局發布的樣本,統一行政復議文書,設立行政復議申請受理室,行政復議申請渠道暢通。落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在每年依法行政工作報告中統計上一年度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情況。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二是依法妥善處理信訪案件。按照《廣東省信訪條例》和《廣東省糧食局信訪工作規定》,設立信訪室,為群眾信訪提供場所,建立信訪案件卷宗,做好信訪事項跟蹤和統計工作。2016年,我局共辦理信訪事項2件,全部依法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信訪人;沒有出現因違法處理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集體上訪事件或者重大異常信訪事件等情形。2016年,未出現涉及我局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力度,創新形式,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的糧食法制宣傳活動。
一是印發實施《廣東省糧食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構筑我省糧食行業法治宣傳教育新格局。
二是廣泛發動全省糧食系統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各地糧食部門均開設專欄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進行宣傳。我局在局門戶網站開辟宣傳專欄,刊登有關文章,介紹各地宣傳動態。
三是充分利用各種媒介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通過各地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以及微信群開展糧食法制工作宣傳;采取懸掛標語橫幅、擺放宣傳板、發放和張貼宣傳材料、組織現場咨詢、出動流動宣傳車,組織培訓和講座等形式,增強糧食法制宣傳效果。
四是結合“世界糧食日”開展糧食政策法規宣傳。10月16日,我局聯合省有關部門與湛江市政府舉辦我省“世界糧食日”和“全國愛糧節糧宣傳周”活動啟動儀式。
(八)認真落實多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依法行政學習和培訓。邀請我局法律顧問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為主題作專題培訓,派員參加國家糧食局舉辦的2016年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培訓班,組織局全體人員參加省人社廳組織的行政機關公務員五大發展理念專題全員培訓班。通過一系列學習與培訓,進一步增強了局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二是做好迎接依法行政考評工作。按時向國家糧食局和省法制辦報送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和本年度工作計劃,根據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評要求,分解落實各項考評指標,并認真梳理總結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報送省法制辦并配合做好考評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以依法確保全省糧食安全為核心,夯實依法治糧制度基礎,依法做好糧食行政管理工作,提高糧食行政執法水平,規范糧食工作運行機制,全面推進依法治糧工作,推動“南粵糧安工程”建設取得新成效,為我省建設法治政府作出新的貢獻。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繼續組織局機關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有計劃地學習法律知識,針對當前依法行政的薄弱環節,突出學習憲法、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以及與糧食流通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法規規章。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形式,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過舉辦講座、配發書籍、安排自學等多種形式,進一步培育濃厚的依法行政知識學習氛圍。積極組織全省糧食部門工作人員參加國家和省舉辦的相關業務培訓。指導各地做好糧食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和培訓工作。
(二)進一步夯實依法治糧制度基礎。完善省級儲備糧管理制度,適時推動《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及其配套制度的修訂工作。根據國家糧食局關于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的要求,完善相關管理規定。
(三)進一步依法做好糧食行政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廣東省糧食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按照依法行政考評要求,組織開展指標落實工作全面檢查,做好迎接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評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強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四)進一步完善依法治糧工作運行機制。按照《廣東省糧食局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全面推進全省依法治糧工作的意見》要求,不斷健全依法治糧決策機制,堅持合法性審查制度,落實好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和信息公開規定。進一步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完善和落實各項內部管理規定,切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確保內部運作規范高效。
(五)進一步培育依法治糧社會氛圍。積極開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等糧食政策法規宣傳活動。結合“12·4”國家憲法日、“世界糧食日”、全國愛糧節糧宣傳周、食品安全宣傳周、糧食科技活動周等宣傳活動,加大宣傳力度,努力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