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21年度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情況。歡迎您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變相實施行政許可,實施了《廣東省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之外的行政審批事項的;
2.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3.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范,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4.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復雜,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5.不能按期限辦理行政許可,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6.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7.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8.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9.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10.沒有必要設立行政許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監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調整由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自律管理、通過技術標準或管理規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審批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并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省行政審批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2021年度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情況自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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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2021年度行政審批和
政務服務效能情況自評報告
2021年,我局根據國務院及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及時取消行政許可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政務服務能力持續提高。具體情況如下:
一、行政審批效能情況
(一)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
1.政府職能轉變和職權調整落實情況。2021年4月15日前,我局有“糧食收購資格認定”1項行政許可列入省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分新申請、變更、延續、注銷4個子項。4月15日,刪除行政許可事項“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及下設的新申請、變更、延續、注銷等4個子項。
2.中介服務改革落實情況。2021年,我局無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改革任務;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數量為0項,因此無對應的財政性資金項目在網上中介超市選取。
3.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情況。及時調整政務服務事項通用目錄,撤消“糧食收購資格認定”事項,新增“糧食收購備案”事項并編制省級統籌清單,明確企業備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辦理流程。
(二)事項實施情況
4.網上可辦理情況。2021年,我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均已進駐省政務服務網,上網辦理率達100%。
5.事項按時辦結情況。2021年,我局收到1件行政許可事項變更申請,依法受理并批準,按時辦結。
6.跑動次數情況。在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相關資料及接收相關文件的前提下,我局行政許可事項已全部實現現場零跑動。
7.行政許可事項網上全流程辦理情況。我局行政許可事項已全部實現網上全流程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網上全流程辦理率達100%。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情況
8.建立健全監管制度情況。一是嚴格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廣東省糧食收購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部署各級糧食和儲備部門堅持底線思維,對疫情期間新形勢新變化加強分析研判,做到監管工作不松勁、不懈怠、不僥幸。二是制定《2021年糧食收購監管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具體內容和工作要求,確保檢查工作落實落細。
9.開展監管情況。督導全省主要糧食產區按“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收購市場監督檢查。全省共出動檢查人員1889人次,檢查糧食收購主體564個次,糧食收購市場平穩有序。
10.創新監管方式情況。一是組織各級糧食和儲備部門加強糧食收購政策宣傳,充分發揮12325監督熱線作用,營造全社會監管的良好氛圍。二是指導重點地區采取部門聯合、市縣聯合、跨區域聯合等多種方式,充實監管力量,形成監管合力。
(四)創新和優化服務情況
11.開展減證便民情況。根據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刪除行政許可事項“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及下設的新申請、變更、延續、注銷等4個子項,《糧食收購許可證》停用。
12.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推進電子證照建設情況。我局行政許可的審批結果信息均按要求通過“信用廣東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省政務資源共享平臺公開并與各有關部門共享。認真落實省政務信息資源編目信息和更新機制有關要求,按照省統一的標準規范和要求,梳理我局相關數據清單,并將數據資源目錄清單在省統一的數據資源目錄系統中進行編目和掛接。大力推進電子證照建設,我局頒發的《糧食收購許可證》電子證照化率達到了100%。2021年4月15日,停用了電子證照《糧食收購許可證》。
13.提高服務質量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廣東省糧食收購許可管理辦法》,規范許可辦理的相關要求。二是將行政許可相關業務列入《廉政風險排查及防控表》,尋找潛在的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明確防控措施,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三是建立了廣東省糧食工作專家庫并制訂相應管理辦法,行政許可審查過程中需要專家進行評審的將從專家庫中挑選,進一步確保了行政許可審查的公正性。四是“糧食收購資格認定”的變更、延續、注銷等3個子項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原《糧食收購許可證》正、副本”支持容缺受理。五是推行網上7×24小時全天候在線申請、推廣容缺后補、郵政或快遞送達、一對一專辦等便利化措施及服務制度。
14.優化辦理流程情況。嚴格按《廣東省糧食收購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辦理流程開展“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工作,最大程度簡化許可辦理流程。
15.精簡辦事材料情況。我局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按有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辦理,無需申請人提交額外的材料。早在2018年,“糧食收購資格認定”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工商登記部門出具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等材料,申請材料大幅減少。
16.縮短辦事時限情況。“糧食收購資格認定”新申請、變更、延續3個子項的承諾辦理時限為受理后3個工作日,比法定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少12個工作日;“糧食收購資格認定”注銷子項為即辦件(承諾辦理時限為1個工作日),比法定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少14個工作日。
(五)投訴舉報和服務對象滿意情況
17.政務服務“好差評”情況。2021年,我局收到行政許可申請1件,申請人對辦件服務的評價為10分。
18.咨詢、投訴、求助、建議辦理情況。我局嚴格按規定開展行政許可工作,積極優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2021年未收到任何投訴舉報。及時更新省咨詢投訴平臺知識庫的相關內容,針對行政審批事項提供了省政務服務網及局門戶網站咨詢、電話咨詢、郵件咨詢等多種咨詢方式,2021年接到的咨詢均以電話咨詢方式提出,對于相關求助和建議均能及時、準確地回應。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各地糧食和儲備部門普遍存在機構設置調整、人員流動大、執法監管人員崗位調整、新老交替問題,收購檢查工作開展難度大。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關意見
繼續抓好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省各級糧食和儲備部門積極克服困難,全力保障糧食執法監管力量保持穩定,各項糧食執法督查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2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2021年度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情況一覽表